java关键字abstract(抽象)实例详解
作者:码喽的自我修养
抽象类与抽象方法概述
举例1:
随着继承层次中一个个新子类的定义,类变得越来越具体,而父类则更一般,更通用。类的设计应该保证父类和子类能够共享特征。有时将一个父类设计得非常抽象,以至于它没有具体的实例,这样的类叫做抽象类。
举例2:
我们声明一些几何图形类:圆、矩形、三角形类等,发现这些类都有共同特征:求面积、求周长。那么这些共同特征应该抽取到一个共同父类:几何图形类中。但是这些方法在父类中又无法给出具体的实现
,而是应该交给子类各自具体实现。那么父类在声明这些方法时,就只有方法签名,没有方法体
,我们把没有方法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。Java语法规定,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。
语法格式
- 抽象类:被abstract修饰的类。
- 抽象方法:被abstract修饰没有方法体的方法。
抽象类的语法格式
[权限修饰符] abstract class 类名{ } [权限修饰符] abstract class 类名 extends 父类{ }
抽象方法的语法格式
[其他修饰符]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([形参列表]);
注意: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
代码举例:
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{ public abstract void eat(); }
public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{ public void eat (){ System.out.println("小猫吃鱼和猫粮"); } }
public class CatTest {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 // 创建子类对象 Cat c = new Cat(); // 调用eat方法 c.eat(); } }
此时的方法重写,是子类对父类抽象方法的完成实现,我们将这种方法重写的操作,也叫做实现方法。
使用说明
1.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,如果创建,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。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。
理解: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,调用抽象的方法,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,没有意义。
抽象类是用来被继承的,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的抽象方法,并提供方法体。若没有重写全部的抽象方法,仍为抽象类。
2. 抽象类中,也有构造方法,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,初始化父类成员变量使用的。
理解:子类的构造方法中,有默认的super()或手动的super(实参列表),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。
3. 抽象类中,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,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。
理解: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,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,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。
4. 抽象类的子类,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,否则,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。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。
理解: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,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。那么创建对象后,调用抽象的方法,没有意义。
注意事项
- 不能用abstract修饰变量、代码块、构造器;
- 不能用abstract修饰私有方法、静态方法、final的方法、final的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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